8月12日起,對以下進出口商品實施抽查檢驗
發(fā)布日期:2019-08-15??【打印此頁】
2019年8月12日,海關(guān)總署發(fā)布2019年第132號公告,決定對2019年法定檢驗商品以外的部分進出口商品實施抽查檢驗,抽查檢驗工作按照《進出口商品抽查檢驗管理辦法》執(zhí)行。抽查商品的范圍涉及19類進出口商品,其中進口商品7類,出口商品12類。具體如下:
一、進口商品:文具用品、太陽傘、嬰童紡織用品(手套、襪子、布鞋、圍巾、圍兜、圍嘴、隔尿墊、床上用品等)、童裝、太陽鏡、保健枕、保健墊。
二、出口商品:節(jié)日燈串、電動剃須刀、電熱水龍頭、吹風機、器具開關(guān)、電烤鍋(電烤爐、空氣炸鍋等)、LED照明光源、仿真飾品、兒童滑板車、電動童車、毛絨玩具、兒童自行車。
一、進口商品:文具用品、太陽傘、嬰童紡織用品(手套、襪子、布鞋、圍巾、圍兜、圍嘴、隔尿墊、床上用品等)、童裝、太陽鏡、保健枕、保健墊。
二、出口商品:節(jié)日燈串、電動剃須刀、電熱水龍頭、吹風機、器具開關(guān)、電烤鍋(電烤爐、空氣炸鍋等)、LED照明光源、仿真飾品、兒童滑板車、電動童車、毛絨玩具、兒童自行車。